內蒙古自治區城鄉工程機械職業技能鑒定中心鄭重提示:本中心組織的建設機械崗位培訓基于考訓雙方市場化自愿規則,僅限“崗位基礎知識能力層面”。中心簽發的培訓合格證明(含作業能力操作證)不是特種證件,不屬于從業準入類證書,不能替代政府安監、住建、質檢部門的特種作業資格操作證件、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等使用。
1、本中心依托合作培訓機構為責任主體,統一簽發崗位培訓合格證書(包括合格證和施工作業操作證),是建設行業相關領域人員崗位基本知識與基礎能力憑證;適用建設機械設備施工崗位的基礎能力上機操作需要。施工作業操作證屬崗位能力層面操作證,應與培訓合格證聯合使用不可分割。
2、對于特種設備及崗位除崗位能力達標外還需獲得從業準入資格證,如質檢總局特種設備目錄“橋式、門式、塔式、流動等類別的起重機械、施工電梯、工廠叉車崗位(請參閱:特種設備目錄)和“住建部”建筑施工現場特種作業工種\特殊工種”人員,法規有行政許可與安全從業準入的資質資格的特殊規定,要求操作者參加政府安全培訓,獲政府部門“特種人員證”或“特種作業證書”,方可進入特種行業或場合從業。
3、對于特種設備及崗位,本中心證書不能替代特種作業資格證、特種設備人員證等行政許可從業準入類的資質資格證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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